发布日期:2020-01-23
为建立和完善公路勘察设计行业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,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,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,促进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协会章程,特制订本准则,以供全体会员单位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发扬爱国、爱岗、敬业精神,树立高度责任感,以敬畏之心履行职业责任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知识文化水平,勇于攀登高新技术领域,更好地为祖国建设服务。
第二条 遵纪守法,自觉接受和服从管理,做到令行禁止,恪尽职守。
第三条 精心勘察、精心设计、精心管理,保证保量,做到万无一失。
第四条 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热情服务,主动配合,发扬团结协作精神。继承优良传统,以创新意识发展专业服务技术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。
第五条 自觉维护行业尊严和市场秩序,信守合同,认真履约,以高速、优质的服务,为行业赢得信誉。从全局出发,抵制不正之风,恪守市场规则,
第六条 自觉做到不强行介绍施工单位和指定厂商;不无故拖延解答工程中碰到的问题;不擅自修改建设标准规范,不剽窃、抄袭和私自拍卖他人知识产权。
第七条 加强行为自律,抵制不正之风,廉洁从业,自觉维护行业和单位信誉。
第八条 本准则经第六届第五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。
第九条 本职业道德准则制定由本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